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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怀孕了,男方要承担责任吗?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7-08 15:40)    点击:384
济南律师为您讲解
  男女在恋爱期间无意造成女孩怀孕,但两个人又因为不合适而分手,男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如果男方要求打掉孩子,女方又是否能够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呢?如果女方生下孩子,男方作为孩子父亲,又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如果女方选择放弃孩子,男方就要承担手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费用。如果女方选择生下孩子,男方就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或者双方愿意的情况下结婚。
  一、非婚生子女认领的方式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自愿认领,一种是强制认领。
  1、自愿认领。自愿认领是指生父自愿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自愿认领可因生父明示的意思表示或抚养的事实而产生。自愿认领一般要求以一定的方式进行,为要式行为。
  2、强制认领。强制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自动认领时,有关当事人以充分的证据诉至法院,由法院通过诉讼程序确认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之间的血缘关系。强制认领的根本目的在于制裁逃避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强制认领以非婚生子女与认领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为前提,因此,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强制认领的发生原因和事实,如证明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与生母存在同居事实,或通过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等。
  二、非婚生子女都有哪些权利?
  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3、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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